吃饭期间,berry告诉我明天晚上有个party,在安澜姐家里举行,邀请了几个熟悉的朋友,希望我也能去参加。她说的很诚恳,还说一定要火速把我清仓嫁出去。无奈之下,我只好答应了。
吃完饭走出餐厅的时候,又碰上几个lans先生的粉丝,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小姑娘,看上去青春靓丽的。身上大大小小的饰物都印上了lans先生的头像。berry笑了笑,而后凑上去同别人一起花痴起来。
经过摄影地的时候,他们已经收工了,我和berry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结果一看,果然是lans先生正在帮忙收拾东西。
berry拉着我走了过去要签名。
lans先生回头看了我一眼,笑着同我点头,很亲切的给berry签了名。倒是弄的我十分尴尬。
“您还要帮忙收拾吗?”我四处望了望,看见周围的其他演员,多半已经离开了。
他笑了笑,“等人,顺便帮忙。”他的笑容非常漂亮,有种治愈的感觉,我想,即便不认识他的人,见了这种笑容也很难不去喜欢他。
“您说的是流云夫人吧?”远远地看见一个人影走了过来,虽然换了装,但是依稀还是可以认得出来的。
他伸手做了个保密的动作,而后几步跑了过去,扶着顾流云。
“他真的是很爱他的妻子啊。”依稀可以听到说着这话的berry玻璃心碎了一地。
或许不止是爱吧,看着他们两个人的时候总能感觉到一股温暖。他们之间更多是理解、尊重和关心,给你的感觉是那种细水长流的温存。
回家之后,berry送了party要用的晚礼服和首饰来,她怕我到时候一忙又放鸽子,索性拿了东西过来放我面前,权当提醒了。我打开看了看,倒是出乎我意料的让人心仪,翻到标签处,觉得有些熟悉。翻开资料看了看,果然是顾流云旗下的服装店。
顾流云的服装设计很有她自己的个人风格,走的是简约的路线,有时一整件晚礼服上仅仅只有一枚小小的胸针装饰。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约了kim 跑步,他是个懒猪,能够在周末被我拉起来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慕声,真不明白,你这旺盛的精力都是从哪里来的?”他抱怨了一下,我停了下来,双手撑着膝盖,调整呼吸。
“亲爱的,这么明媚的春光和美丽的景色,难道不值得早点起床欣赏吗?”我说完这话之后,发现他给了我一个白眼,用毛巾擦了擦汗。我们停在一棵树下,那儿正好有一条长凳,当然上面并没有油漆。
kim 是一个登山爱好者,本职工作是杂志社的摄影师。虽然资历尚浅,但是却非常有才华。
“给,这是berry让我交给你的,今晚的party,请务必准时到达。”berry和kim 的关系很好,几乎可以说得上是无话不谈的,更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俩人曾经是对恋人。分手之后依旧保持这种良好关系的,在我认识的人之中,并不在少数。只是,有多少是真的,那又另当别论了。
他有些头大的往后靠了靠,眯了一会眼睛:“今晚恐怕没办法,我要去参加一个摄影展。”他抱歉的看着我。
摄影展?我回顾最近的新闻,想起似乎确实有个展览是在今晚举行的。
“是在缪斯展厅举行的。”缪斯展厅是bsp;kim 点了点头:“李维两周之前就约了我了,我不能爽约。”李维是kim 的大学校友,两人关系非常铁,甚至当berry还是kim 女朋友的时候还为此吃过不少飞醋,闹出不少笑话来。
休息够了之后,我们绕着公园的中心湖跑了两圈,而后散步回去。
冲完澡之后,收到了sally主编的电子邮件,是关于接下来的工作的事情,这次要专访的对象是——顾流之。
我承认我是一个八卦的狂热爱好者,走上访谈主持人这条路想来是误入歧途了。
顾流之是除了顾流云之外,我倍感好奇的一个对象。她今年三十岁,从自然年纪来说非常的年轻,可在编剧这个行业却已经干了十五个年头了,没有人质疑她的才华,正如很少人会去质疑她的美貌。
说她是上帝的宠儿,我想大概一点都不过。
简短的给sally主编回了封电子邮件,商量了一下时间的问题。顾流之非常忙,这一点是公认的,因而只能尽量从我这边来配合她的时间。
sally主编的回复很快,我们便定在了下周二下午。弄好这些之后,我开始整理收集到的资料,列出一个我需要采访的名单。
给顾流云写传记,这并不是件轻松的工作,她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敬业者,我并不希望写出的东西只是那些肉眼能够看到的。
能够撼动心灵的必是内心深处的东西。
005
party很热闹,安澜姐人缘一向很好,就像是sally主编一样,几乎没有什么人会讨厌她们。她们总是和善的向你微笑,关心你的每一个需求,包括情感上的。
我正和berry说着话,就见安澜姐举着酒杯走了过来,她轻轻的拍了拍我和berry的肩膀:“不要拘束,玩的开心点。”
我们笑了笑,冲她点点头。
顾流云出现的时候,我们着实吓了一跳,不过随即释然。以安澜姐的人际和为人处事,能够请到她,想来并不难。毕竟,她还和sally主编算是好朋友。
安澜姐亲自拿了酒杯递给顾流云,而后带着她坐到了一边休息。正如之前所了解的,她结婚前刚刚经历了车祸,此时还在车祸的恢复期,身体状况并不是很好。
我同berry说了声,端着酒杯走过去打招呼,发现她和安澜姐正在说话,走进才听到,是安澜姐要用橙汁换掉她手中的红酒。
“我可不敢让lans知道,你被我灌醉了,要不,到时他生气起来,我可吃不消。”安澜姐笑着从顾流云手中抽出了酒杯,眼睛眯成一条小缝,像是弯弯的月牙。
见我走了过来,她拉着我的手,“慕声,你来了正好,替我照顾一下流云,我去那边替她拿点吃的过来。”
我微笑着点头,而后同顾流云打了个招呼。
“夫人,您好。”
她笑了笑,喝了点橙汁:“你好,访问的事情,如果有需要我的帮助的,请尽管开口。”而后将目光停留在我的衣服上,胸针是朵茉莉花,素白洁净,配上粉色的裙子,显得十分的庄重。
“这是——”
我看了眼berry:“朋友送的,款式我很喜欢。”
她听了笑了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她虽然不算的上是个美人,却十分耐看。而后伸手解下自己脖子上的珍珠项链,替我带上:“你能喜欢我很开心。不过这样或许会更好些。”
我伸手要解下项链,却被她打断了:“不要拒绝。那并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权当是感谢你的谢礼了。”
安澜姐已经拿了食物走了过来。
“听sally提起,慕声正在帮流云写传记,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我也可以提供一些帮助哦。”安澜姐笑了笑,而后替我和顾流云拿了蛋糕。“尝尝看,moerr亲自做的。”
moerr是安澜姐的丈夫,是个建筑师,不过却有个媲美专业糕点师的手艺,虽然其貌不扬,却凭此虏获佳人的芳心。
正吃着,忽然看到party安静了下来,大家不约而同的走到了门口,才发现,居然是lans先生。顾流云略微有些吃惊,当然我也很吃惊,因为他后头跟着kim 。
kim 见到我,大大咧咧的走过来,说了句哈罗,然后被站在门口的berry伸手直接勾着脖子拖走。lans笑着同大家打招呼,而后径直走到了顾流云的身边。
顾流云还没有回过神来,就被他握住了手,而后带进了舞池,翩翩起舞。
我看向安澜姐。
见她冲我眨了眨眼睛,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有点像只狡猾的狐狸。
他们跳完了一曲之后,安澜姐让人端了吃食酒水过来,笑着抱怨起了lans:“今年可是你们结婚之后流云的第一个生日,我要是不提,你都该忘记了,你说,该不该罚?”说罢,倒了杯红酒递了过去,lans先生倒是笑着一饮而尽。
“该罚该罚。”
“罚可是一定要罚的。看在你认罚态度还不错的情况下,准许你带着我的宝贝妹妹一起享受二人世界了。”安澜姐说着让人拿了顾流云的外套过来,交给了lans,顾流云还在失神中,她推了推她:“别想太多了。工作一年到头都有,可你的生日只有一次。别叫他便宜了。”她说着冲lans眨了眨眼睛,就见lansvivi扬了扬嘴角,点了点头,挽着顾流云离开了。
berry凑过来,“安澜姐和lans、流云关系很好?”
安澜姐拍了拍她的头:“吃醋了吗?你该吃醋的可不是我,你瞧瞧那儿,”就见kim 正在和一个小姑娘说话。
安澜姐看向我,伸手在我面前挥了挥,我晃了晃神,而后转头看向她,就听到她说:“lans今天去参加缪斯展厅展览的开幕仪式,那是他父亲的好友,他不能缺席。我怕流云无聊,所以邀请lans过来。倒是真没想到,这个爱妻如命的家伙居然还真的过来了。”
006
“或许她不是最好的,可一定是最适合我的。”
这是lans在一年前参加某次专访的时候说的一句话,对于和顾流云的感情,除了三年前一封强有力的申明之外,他并没有说的太多。他同所有公众人物一样,希望能够给另一半抱有最大可能的自由和隐私。
当然,这确实不是希望就能够做到的事情。
采访完顾流之之后,我上了顾流云粉丝网的主页,总的来说,网页做得还是不错的。众所周知,顾流云粉丝网的防护措施相当严密,因为时不时会有不明粉丝过来砸场子,所以光是注册就花掉了我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各种纷繁复杂的验证手续,最后还提示一个输入错误请重新注册一遍。
这确实是一件非常磨人的差事。
好在一个小时之后,我还是登录进去了。
由于我是刚刚注册的,没有一个星期是不允许发帖留言的,所以此刻我正以游客的身份在看里头的一些咨询。
不得不说,粉丝确实是一种强大的存在,它能够将一个明星基本上所有的活动都弄出来,甚至还有各种形式的观后感、读后感、续文之类的存在。
忽然觉得,平素里,明星们那句感谢粉丝的支持其实并不是句空话。
话说谁看到这么多人对自己的支持都会觉得欣慰,当然前提是这群人并不是来砸场子。
当然我也不是来砸场子的。
点击进入一个帖子,讲的是lans历任女友和绯闻女友。
楼主的头像可以看得出来是顾流云的死粉,用的是顾流云和lans的结婚照,上头还用软件处理过加了一行字——山伴流云,爱永相随。
lans的名字准确来说叫蓝山,他是混血儿,父亲祖上算是f国人。只不过现在一般用的是lans。倒是难得这位粉丝还能记起来。
在顾流云的粉丝网页中,粉丝叫云丝,而众多云丝对lans亲切称呼是云吞哥。
至于顾流云,当然就是传说中的云姐。
帖子的名字叫做——八一八云吞哥那些不得不说的往事。
开头便是一句美貌如花云吞哥强力镇楼,接着是lans的几张照片,简直就是亮瞎旁人的眼睛,帅的无以复加,不愧是可以被称为风景线的男人。可以看得出来,那几张照片相当年轻,想来是二十多岁三十多岁的时候照的,美到冒泡。
虽然我一向八卦,但是甚少花痴,那几张照片连我都基本被电晕了。
接下来是楼主嘻哈的一段介绍——深感写得有趣,于是我打开一个空白文档,复制了一下,标明出处。
简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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