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王子骑铁马》 第10章

算了,她把高跟鞋脱下来,决定豁出去了。

“你这样脚会痛,还是我背你是吧!”阿宽不顾沈爱君的反应,把她的行李提在手上,又背着她。

幸好他平常做的就是劳动的工作,要不然还真撑不过这一关;也幸好今天他在家里休息了一整天,要不然也没这个体力。

他背着她走了好一会儿的路,终于看到前头有一间木屋,他提议借宿,但她却觉得不好。

“那屋子黑黑的,像是没人住;它会不会有鬼啊?”她胆小的问。

她的问题却让他的心情格外的好,甚至还不客气的哈哈大笑。“如果有鬼,有我里,你怕什么?”他拍拍胸脯,一副豪气干云的表情。

他的口气虽然像是在开玩笑,但就在这一瞬间,沈爱君还真认为阿宽能保护她呢!

有他在,她可以天不怕、地不怕。

他们进了木屋,里头没有一个人在,而灯……没有灯,所以,他们两个只能摸黑度过漫长的夜晚。

那天晚上,沈爱君听到阿宽频频叹气,他虽然什么都没说,但她知道,他一定是后悔带她上山。

他们两个的兴趣本来就不一样,她像个都会女郎,所谓的休闲活动就是看电影、跟朋友去唱卡拉ok,纵使是压马路逛街买东西,她也不觉得无聊;但阿宽不一样,他喜欢大自然远胜过一切。

他们两个是如此的不相像,但她看着阿宽的睡脸,明知道他们两个的差异如此之大,她还是好喜欢他。

如果能放弃就好了。

在跟阿宽交往的这段日子,沈爱君不只一次浮现这种念头,但喜欢他的情绪却远超过两人的不协调。

她好喜欢、好喜欢阿宽──这是沈爱君心里唯一笃定的事。

所以,隔天清晨,她难得起了个大早,还决定牺牲她那双两千多块的高跟鞋,她把脚跟拆了,这样她就能跟上阿宽的脚步,陪他一起走天涯。

“你疯了啊!你在干嘛?”阿宽看到她的举动,还以为她脑袋秀逗了。

“这样才好走路。”沈爱君站起来定是看,虽然不比运动鞋,但此昨天好走多了。

所以她笑了。

她的心情传染给阿宽,他看她心情好,昨天阴霾的情绪也不翼而飞,他从包包里拿出干粮我和水。

原来他收拾了一袋的东西就是这个啊!沈爱君终于懂了。

他们用完餐,再徒步走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到了山顶。

山顶上的太阳比平地来得刺眼,但这里的空气好,四周没有遮蔽物,到哪都有自然风。

“看!”阿宽指着远处一片亮亮的光面。

“那是什么?”

“偃塞湖。”阿宽拉着沈爱君的手往下冲去,不一会儿,他们就到了湖边。

它的面积不大,大约只有市内游泳池的大小,但湖面波光潋滟,像是撒了金粉似的,好漂亮。

这就是阿宽要跟她分享的世界?

沈爱君在这一刻心情好激动,她好庆幸自己跟阿宽来了,才能识得这一面;如果她昨天半途而废,只怕她这辈子都别想触及阿宽的内心深处。

(bsp;他看起那么铁铮铮、刚毅不屈的一个男人,内心却是如此缜密;而他也知道带她上来,她势必会成为他的大包袱,可他却不辞辛劳地带她上来,想要她走入他的世界。

沈爱君好高兴,她禁不住侧着脸看着阿宽。

在骄阳下,他像是太阳之子。

阿宽亮着眼问她,“要不要游泳?”

“要。”她点头。这么美丽的地方,她当然想下去看一看。“可我没带泳衣。”

“这里又没别人。”阿宽率先脱了衣服,把自己扒得全身光溜溜的,跳进湖里面游泳。

他跟她招手,要她赶快下来。

她看看四下没人,终于鼓起勇气,也脱了衣服跳下去。

湖水被阳光晒过,不怎么冰冷,游起来很舒服,但沈爱君不怎么有体力,游了一会儿就不行了。

她爬上岸,阿宽也陪着她。

他们两个就肩并肩地躺在草地上,阿宽没穿衣服,而沈爱君觉得这里虽没有外人,但像这样光裸着身体,她还是会害羞,于是她把衣服覆在身上,这才觉得安心。

阿宽跟她讲起这个像世外桃源的地方,沈爱君这才晓得,原来这个地方之所以会没公车上来,道路也没开垦,纯粹是因为这湖根本就没有对外公开,是列为国家保护的一块圣地。所以这里才会风景如画,完全没有人为的污染;而阿宽之所以会知道这个地方,是因为他有个同学是地理教授,这地方就是他同学发现的。

“那他会不会来?”沈爱君突然又变得紧张,她怕他的老同学会突然上山来。

“不会啦!”阿宽要她放心,但她却觉得这不妥,人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她还是赶快把衣服穿好。

这一天,他们下山的时候,两个人像是打过泥战似的,全身脏兮兮的;公车司机以怀疑的目光看着他们,心想,哪儿来的两个野人啊!

沈爱君却没心情去理会司机异样的眼光。

她累毙了,一上公车就靠着阿宽的肩膀睡着了;而阿宽呢?他也累了,他的手靠在椅子上的手把,手支着头,两人一路睡到台中,就连转车的时候都是迷迷糊糊的,差点坐错了车。

这真是好累的一天,但沈爱君却连作梦都在笑,因为有阿宽相陪,她的人生似乎丰富了不少。

第二天,沈爱君又变回都会女郎,一袭干净俐落的套装──虽然老气,但显得很威信,她每天都穿这样去上班。

起初的时候她很不习惯,但渐渐的,她倒喜欢上这种专业形象的打扮,因为在这样刻板的装扮下,替她赶走了不少讨人厌的苍蝇。

“喂!你发什么呆啊?”在附近上班的素谨,中午找沈爱君出来吃饭,却发现一顿饭吃下来,她魂不守舍的时候多。

“在想什么?”

“没事。”沈爱君笑得神秘兮兮的,却什么都不讲。

拜托!她以为她守口如瓶,别人就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啊!这个见色忘友的女人,除了在想她的男朋友,她还能想什么?素谨啜了一口冷饮说:“我就觉得奇怪,既然你们两个已经那么好了,为什么你不干脆一点搬过去跟他住?你这样每天往他那里跑不累吗?”

“咦?!”她张大眼睛看素谨。喝!莫非……“你男朋友要你过去跟他住?!”

素谨不怕羞,直接点头。“他是提过,但我不好意思跟你说,毕竟,我们两个住在一起这么久,我要是走了,你一个人也不好找室友吧?”

说得也是,沈爱君不说话,默默的喝着歆料。

她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她跟素谨的确不可能长久住在一起。

“你要不要去跟阿宽谈谈看?”

“谈什么?”

“谈你搬过去跟他同居的事。”

“他那里很小。” “那他搬过来也可以啊!我的那间房间可以租给他,这样一来,你们两个既能天天在一起,还有属于自己的空间,更重要的是,从此以后你就不用两头跑,这样不是很好吗?”

“可是我们住的地方离他的工地很远。”

“他现在这工程不是快结束了吗?”

“嗯!”沈爱君点头。

“那就乘机会叫他搬啊!”素谨怂恿着沈爱君。其实,她早就想搬出去跟男朋友住,过着你侬我侬的日子。

沈爱君勉为其难的点头,“好吧!我试着跟阿宽谈谈看。”其实,她是一直都在找借口,因为她有感觉,觉得阿宽一定不会答应的。

果不其然,她提议后,他什么都没说,就只问她一句,“为什么?”

为什么?这还有什么好问的,男女相爱不就是这一回事吗?爱深了就想住在一起,难道阿宽不这么想吗?

沈爱君不禁看着阿宽。 他很过分,因为她在跟他讲正经事,而他竟然还在看他的世足赛──为了世足赛,这个臭男人竟然跑去买了一台电视机;可恶!她还一直以为他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原来,为了他的世足赛,他倒是挺愿意放弃他的原始生活。

哼!那有什么好看的!沈爱君不懂,她站到他的面前,挡住他的视线。

“你怎么说?”

“说什么?”阿宽抬起头,不敢跟她说她挡到他的视线,因为,她的表情看起来很凶,她似乎又在生气了。

“你要不要搬来跟我一起住?”

“唔──”他想说不要,但最后脱口而出的却是,“那会恨麻烦。” 很好,没有直接拒绝她;这已经比沈爱君所设想的要好得太多、太多了,于是,她放低姿态问他,“怎么会呢?”

“怎么不会?我们两个的作息颠倒,而且生活习惯又不一样。”

“就是不一样,所以才要住在一起嘛!这样才能早点适应彼此。”

“呃──”她的话让他感到惊讶。

适应!这多像是“我们结婚吧”之类的台词呀!

“怎么?你不愿意?!”沈爱君的脸色马上变了。“你要是真的不愿意可以明说,我不会勉强你的。”

嘴巴上虽说不勉强他,但看她那脸色与表情也知道,如果他胆敢说一个“不”字,她铁定又会跟他闹别扭,两个人又要冷战好一阵子,那很累耶!所以,阿宽决定顺从她的意思。

“好吧。”他答应了。

“真的?”

“真的。”他拉她过来抱着,但心内想的却是,哈!他终于又看到比赛了。

阿宽笑得合不拢嘴,而沈爱君对这结果也很满意。

她马上去帮阿宽收拾东西,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大限”将近,他盘着腿吃花生,正在享受他的人生。

第七章

同居不同的习性 不同的生活方式 却因两人相聚而必需重新调整适应

“你在干嘛?做什么把我的东西一箱箱的装箱?”

“收东西搬家啊!”她喜孜孜的回答,一点都不生气他忘了要搬家的事。 “你退租之后,总不好意思把东西放这里吧!啊~~莫非你这些东西都不要了?”

“谁说的?我的东西当然还要。”他那一屋子的宝物,不知道她有没有把它们弄坏了。

阿宽实在不放心沈爱君的粗手粗脚,她连平地走路都会跌倒,真教人不放心。阿宽赶紧把瓦楞纸撕开,一箱一箱的查看。

幸好,他的宝物完好如初。

他再一件件的把它们拿出来,重新摆回去。

“你干嘛啊?这些东西怎么不带走?你不是最喜欢它们的吗?”

是啊!就是最喜欢,所以才要留在这里;她的脾气那么坏,难保不会有那么一天,她又发脾气,又拿他的东西出气。

他收拾了几件衣服交给沈爱君。

“这是干嘛?你就只带这些走?”

“唔!”他点头。

“其余的都留在这里?”

“唔!”

“你对房东太好了吧?”

“唔!”阿宽不敢告诉沈爱君,他自己就是那个房东。他这个窝破虽破,可却是个存了好几年的钱买的。

唉!他多想拥有一个私人的空间啊!

沈爱君对爱情的步调太快,他好像赶不上她追求爱情的脚步,把东西留在这里,是想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就这样吧!”他拿着自己的行李先行上车。

沈爱君的东西就更不多了,她一直在自己的住处跟阿宽的地方来来去去,很少在这里过夜,留在这里的东西就只有盥洗用具跟两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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