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对面的广场,并排坐在张石椅上。广场这会儿很安静。人们都回到各自的家里,享受来自家庭的整体的爱和温馨。这会儿的广场是整个时段中最为凄凉的。
“你,你有好久没碰过女人了吧?”雯说。女人真的是敏感的动物。
“什么?”我故意装作没听懂。
“啊,没什么。”雯诡秘地朝我笑。我觉得雯这是在嘲讽我。我还处在失恋的状态之中,神经容易动不动就敏感多疑,脆弱。可是,我不想隐埋什么。
“对,你说的没错儿,我是有段时间没有碰过女人了。”我如实地说。然后半真半假地说:“怎么,怀疑我那方面不行?”
“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雯露出抱歉神情。
“哦,跟你开玩笑的。”我使我的表情变得温和起来,“老麦还不错吧?他刚才还夸你呢。”
雯笑了笑,然后说,她是为老麦来的。这我能猜到点儿。
她问我每天同老麦在起时,老麦除了谈他俩关系不般之外,还有没有谈别的。
“比如说?”我想弄清楚雯具体想了解什么,关心什么,对什么感兴趣。
“比如说,他有没有跟你讲过想结婚”雯声音越变越小了。
“和谁?”我问。
雯不语,始终低着头。雯长久的低头终于让我明白过来了。
雯想弄清楚老麦是不是跟我讲过要和她结婚。
想结婚的女人的眼神是别样的精致,尤其是看到小孩儿或恩爱甜蜜的小两口或老两口时,眼神特别温润,目光柔软似水。雯有好几次用这样的眼神躲在酒杯后面闪闪烁烁看窗外来往的人。雯想要和她爱的人结婚。雯爱老麦,爱得很不般。
“没有,我们只是东扯西拉地乱谈呢。”我如实地说道。
雯小心翼翼的叹了口气,但我能看出她很失望。她低着头,绞自已的衣襟,也不再做声了。
我从口袋里摸出支香烟,点上,“你们在起有几年了吧?”
“比你从前第次到歌厅时还早。”雯抬起头,苦笑道。
“直?”我在心里算了算,可真不短,“至少六年了吧?”
“不,八年!”雯纠正道,然后说,“八年来,我只有老麦这个男人。”
我开门见山地问道:“说说你找我到底什么事儿?看我能不能帮你什么。”
雯脸上露出勉强地笑来,想说什么,却又突然改变主意不答了。她扭过脸逐渐擦黑的天气,声音明朗许多。这是明显的叉开话题避免回答我的问题,“哦,天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了吧?有空常来歌厅。”
“雯,你等等。”雯走出五十米左右后,我终于觉得我有必要把真实的话跟她说说。
雯用等待的眼神看我。
“老麦还说了句话。”我停顿了会儿,时不知怎样说才好,“这句话我觉得或许对你的选择有所帮助。”
“是因为他不喜欢结婚的话,对吧?!”雯垂下眼睛,遮盖她的悲伤。
“你,知道了?!”我说。
“相处这么几年,我怎么会不知道?”雯说。
“从我到老麦歌厅之前还是之后?”我问。
“之前呢”,雯这时脸上露出丝幸福来:“从十六岁的时候吧。你第次到歌厅去的时候,我十七岁了。”
“可我那时并没发现你和老麦之间有什么过分的举动呀?”我回想起从前来,的确看不出雯和老麦之间相爱的痕迹来,“你俩搞挺神秘的。”
“我不愿意公开。”雯说,“因为他的女人很多。我不能确定他爱我有多深。但我愿意等,直等到能成为他最后的个女人为止。”
老麦身上不具备将他的最后的位置留给哪个女人。老麦是那种把最后留给自已的人。我不想这样当着雯的面挑开老麦,当着雯的面告诉她,她的等待也许是场空。
“这么说,你真的不计较他自由自在的结交新的女人?”
“不可思议是吧?哈,女人为了她爱的男人,通常是不可思议的。”雯不屑地耸耸肩,向后退步,顺势倚在棵上。她的高跟鞋鞋跟又高又细,蓝色的,很好看,“做老麦的女人就要大度。心甘情愿的你不懂女人爱上男人的时候是什么都可以牺牲和舍弃的”雯直视着我,像直视个处男样,带着某种不屑的总味。这眼光能够带给人种情绪,坏情绪。我隐藏起我的坏情绪,免得让雯这样精明敏感的女人更有把柄可想了:不成熟的人的标志就是情绪没完没了的滋长。成熟的人是长理智的。
我能感觉到雯爱老麦到际怎样的种程度。我想起章言说的那句“爱情是剂毒药”的话是真的。雯已被爱情这副毒药熏得醉兮兮的,个典型的爱情奴隶。我不能不说点什么。尽管我知道我说什么都于雯来说,点都不揍效。
“可是,既然你们不是同路人,你为什么不放弃他重新选择适合你的男人呢?”我说:“世界上还有好多比老麦好的男人。”
雯干涩的笑笑,“是呀,世界上比老麦好的男人多的是!我也这么劝自已好多回了,可是,不管用呵。”雯又干涩而自嘲地笑道。
听雯这么说,我真的是再也无话可说了。说什么呢?批评谁呢?爱情无对错之分,老麦的自由主义走到了任性的地步,还是雯的多情?
“你不久前失恋了吧?”雯盯着我,出其不意地问。她眼里是有答案的,我都看到了。
“老麦告诉你的吧?”我猜肯定是这样。
“你太低估女人的直觉了。”雯笑了,雯离开自已和老麦的感情的话题之后的笑,才象真正的笑。恰恰有许多的笑,因为笑得太真实了,反倒使人觉得其中的个味不乏酸涩和难过。我强作笑轻松愉快地说,“这么说,我猜中了!”
“没错儿。”她夸赞了句:“你点可不笨,心思挺细腻的,想必感情也定细腻,定有好多的女孩爱呢。”
被雯这么夸,我有点洋洋得意了。人人都喜欢听别人赞美的话,即使明知有些话是恭维,听着样叫人喜欢。此刻,我的心情轻松了许多:“能告诉我,你怎么看出来的吗?”
“啊,倒也不难。”雯脸又红通了,“在桌底下我给你”
我笑了,适时的打断雯的话,“倒是要谢谢你了,为我解了‘燃眉之急’了。”
“真羡慕你,失恋还这么酒脱,”雯说。
我忽然变得听不出雯是夸赞我还是讽刺我,木讷讷地看着自已的脚尖儿,并掏出支香烟自顾自的点上。
雯是个好女人,老麦不是不知道。也许正是因为老麦知道她的好,所以才不肯同她结婚。老麦的激|情只限于婚姻之外,比如事业和爱情。
我对于家庭生活总是怀着无限的绝望和怀疑之心。我喜欢家但不等于我就喜欢家庭。家和家庭被老麦当作两种概念来看待了,也就是两种生活状态了。我记得老麦曾对我说过这样的话。我还是有生以来第次听人这么细致的将家和家庭给分割开来的,这之前,家和家庭直在我心里是同种概念同种意义。只是我不太理解这句话除了与老麦的生活经历有关之外,我就看不出那许多处于家庭生活中的人们生出这般厌倦的,并这样赤裸裸的说出来。
接连好几日都是雨天,刻也没有停歇过,大雨过后,接下来又是绵绵细雨,就这样反复的相互交替着。我不喜欢雨天。虽然这夏季下雨是件令人渴盼的好事儿。
天下雨,世界就露出原形了:空气里就弥漫着股子霉乱腥味儿,象由久病在床的人的屋子里传出来的气味儿,叫人难受。特别是下雨天,满地肆无忌惮地流淌着的污秽物,有地沟里泛起来的屎尿物垃圾堆里淌出来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都有,从食物垃及到避孕套到女人用过的血淋淋的卫生巾,都象大杂烩似地交织在起。看着恶心。
下雨天,如果没有特别要紧的事儿,我是尽量避免不出门的。
我猫在小旅馆里,等着雨停下来。我躺在床上看报百万\小!说看电视,到时间了下楼到餐厅里吃饭。实在无聊透顶了,我就把我的顿饭吃了三个多小时,总共不过两菜汤,二两小酒。边吃边喝边竖着耳朵听来往的食客讲故事。讲来讲去的,也没什么新内容,谈的是足球,赌博,女人婚外情失业跳槽股票得意与失意身体和天气情况倘若认真将这些内容排个顺序的话,谈女人的话题总是占到第的位置上。说真的,我倒很少有听人谈政治的。政治叫人心灰意冷,你瞧瞧,美国把政治玩成什么样儿的地步了?!
我听得实在烦腻了,干脆就不下楼吃饭了,买了点心打发日子。脑子也跟这雨似的,刻也没停过。这么些日子来,也有三四个月了,从失业到失恋到失意,算是经历过人辈子或大半辈子经历了的事儿。我从前向往和喜爱有丰富的人生阅历的人,现在才明白,许多的阅历也是叫人喘息的。
但也想通了。这么久以来,也该想通了。
雨停下,我就再也呆不住了。退掉房间,拎了行礼,逃似地往外跑。
我直接去从前和迎风起去的那个房屋中介所,我打算找间单门独户的有浴室有卫生间价格便宜点的房间,好好将自已迎风顿下来。然后再找份能挣钱的工作。找个工作于我来说,不难。难的是找份自已喜欢的工作。我在宾馆里就已经想好了这样我自已了。
我说过,三五年之内,如果我身体健康不乱花费的话,我的生活就不是问题。可是,总不做事也不行,心里空得厉害,年轻的精力体力思维能力与活力都得不到充分的调节。仿佛跟世界跟社会跟人失去了联系似的。而且,人也跟台机器样,长时间的停止运转是会生锈的。
我想,等我找到间适合自已的房间把自已迎风顿下来之后,心里便象真正有了家似的踏实了许多。
第天去房屋中介所,是星期。星期门是锁着的。房介所的人腾出星期来休息。无处可去,只得回学校雪晴那儿。雪晴将她的寝室腾出来让给我。雪晴的男友欢喜得直挠后脑勺子。傻瓜也看出来他为什么那么高兴。这小子,机会来了。
我第二天又去了。接待我的是个面相和善看起来也非常热情的中年女人,年龄大约四十五六岁上下。在我的观念里,四十五六岁通常被看作是条定义或概念,它表面上是代表着“该是到了退出人生舞台的年纪”了。在中国的许多个城市里,四十五六岁的女人早就退休了。四十五六岁就退休,女人们当然不服,读书生孩子照看孩子的事儿总算盼到个头儿来好好为自已的工作着想表现下或全力显示下自已的能力,可是,人生的舞台就再也没有自已的地儿了。这个年纪,实际上是被人肯定为生理或心理都在走向另种阶段性的人。迈进在这种阶段里的,天真不再被人原谅,能够原谅的只有逐日干枯的青春岁月。早上的太阳已不适合三十岁的人用来抒发浪漫情怀了。但有时候我又觉得她没有这么老,总之我拿不准她的年龄具体是多少,她的年龄似乎在随着我的心情或她的心情而随时改变着。如今的女人,只要舍得在外貌上肯去花大把大把的金钱,多少是能购买得到点青春的,“物有所值”!这样的女人多如牛毛,这算不上罪过,男人们也举双手赞成,他们相信女人是为着他们才会这样的。但是谁要当着个女人的面问她的年龄就他妈的是件愚蠢的事儿。我还不够愚蠢。我从来就不大爱问别人的事,这不是因为态度的冷默,而是出于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文明保持着种肃然起敬的姿态吧!
中年女人拿出大堆的房屋门牌号码让我挑选,并讨好的向我介绍房屋的大小结构所处的地点等。结果,我间也没有看中。
我想要个室厅的。这比较省钱。我朝太阳晒得最厉害的那个正在修补马路的民工群及工地说:中介所的女人自感到她的殷勤有点受到泯灭,于是讪讪地笑着对我说,你这小伙子可真是有点怪,好多来租房的人不是嫌房租贵了就是嫌房子小了
“呵呵,只有我嫌房子大了,是吧?!可是,两室两厅就个人住就未免有些浪费了。”我接过房介所女人的话,不恼不怒,也不含厌烦,脸地不好不坏的笑意。
“也是,也是难得有小伙子象你这样节省的精神。”中介所的女人恭维道。
“您过奖了,谈不上精神。精神早弄丢了呢,我不过是突然受到了启发才这么决定的”,我抬起手来顺势指向附近正在露天工地上修建的民工及简陋的棚屋,说,“您看,精神都被集中在这些外来打工者的身上了。”我说这话时,有些动情了,也动容了,我想再说点什么,突然就说不下去了。刚才来房介所时由那片工地路过时,看到他们青铜色的背脊被太阳晒得炸裂的细缝里,垮出滩子黑汗来。我心里有股难受,我是睁只眼闭只眼加快步伐从他们的睡棚边穿过来的。走过之后,我自嘲自已的心太软。因为我家贫穷过,我憎恨贫穷。因为这个原因,我甚至从不扔给街道两旁排成队的乞丐个钢崩儿。
我现在怎么就容易心软容易产生同情呢?我时闹不明白。后来我就我的这个心理上的变化认真的反思过,产生同情之心的人,也是要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处于贫穷中的人,拿什么来同情别人?!
房介所的这个女人直都和和气气,并没有因为她的番好耐性在我面前白费而不快的。这是经济社会下的经济把人的脾气改造的结果。
我也客客气气的说了感谢她的话,并把手机号码留给她,说倘若有适合我所需的房间的话,请再通知我。然后出门。
刚走出房介所十来步远,手机响了。
雪晴打来的:“洛科,那个女人找到你了没有?”
“哪个女的?”我对雪晴的话时摸不着边际。
“哦,我昨天忘了告诉你,有个自称是迎风姐的朋友来找过你了。今天又来了,我看她好象有什么事儿要跟你讲,我问她,但她不说我告诉她叫她到房介所找你。你还在那儿吧?!”
“我还在呢。再过两分钟差点儿就不在了。”我想不起是哪个女的找我:“她是谁你知道么?”
“我也不知道,从前也没见过。”雪晴这么说,我更加猜不准是谁了。我的女性朋友,雪晴般都是见过的。
“她什么时候从你那里出来的?”我看看表,十点多钟。太阳已经升入正空了,象个烧得红透的煤球。
“有半小时了,这会儿应当到了你那房介所。你往四周看看,穿降紫色的连衣裙”雪晴没说完,我的视线里出现了个穿降紫色连衣裙的女人站在中介所的楼口处,风将她的裙子吹起,远远看去,是个幽雅的女人。她显然到房介所屋子里才向人打探过我,然后又在门口四处张望,撑起把浅银色的遮阳伞,准备离开。
我站在房介所的大院门前的棵大树荫下,等她。这是条通往外面的必经之路。
她从我身边走过去,风将她的遮阳伞吹向边,她的注意力集中在把持住遮阳伞上了。
“请留步好么?”我跟随在她后面,轻声地说道。
“洛科,对吧?”她将手中的遮阳伞慢慢地摆放到垂直的位置,眼睛立即生辉,现出淡淡的喜气。
“我们,我们认识?”我吱吱唔唔语气有点怯生生,两手在我和她之间不自觉的晃了几晃。我感觉我在哪儿见过她。尤其是那双眼睛,它不使我感到陌生。
“算是认识吧。”她幽雅地投以我个淡然地微笑:“我是柳迎风的朋友。也就是你和柳迎风曾经同住在起的那套公寓里的房主。”她略微倾斜着头,看着我,用眼神提示我是否想起来。我当然想起我和柳迎风同住起的那套公寓。我怎么会忘记呢?我笑笑,点点头,心里在琢磨着她说的“算是认识”这样暧昧模糊玩味的话儿。在我的记忆中,我能准确无误地保证,我次也没有见过她。
我表面装得漫不经心的样子,实则在不失时机的仔细打量着她。身材小巧有点偏瘦,胸部平平的,屁股也不大,皮肤白晰,五官标致宽额,双眼睛躲在深色墨镜后面,叫人猜不出是眼睛的大小。说话时爱动眉头,看就是表情丰富的型的女人,长发,挺正经的副模样儿,言谈之中会不断的比划着她的手势,属于那种典型借着知识来把玩着风情万种的百魅女性。但还是带有少许的腼腆,矜持。总之,我面前的这个女人是那种能在外表上就能给异性带来好感的人。从身后看她,她的年龄并不象从前柳迎风跟我说过的那个数字——三十六七岁,但我这样近地同她面对面的站着时,这个数字并不夸张。我的眼睛还在不断地注视着她,尤其是注重看她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相信这句话。我想透过她眼睛的这扇窗户来了解她的心灵。可是,她的眼睛隐藏在墨镜里,很深,很深。连眉毛也埋进去大半截了。她当然能看到我,我却看不到她。
我不知道她的姓名。但我认为我还是了解她的,多多少少的了解点儿。
从前柳迎风说她的性格非常的孤僻,不怎么与外界打交道,也不怎么情愿与人打交道。我能从她说话时的细微的举动中发现,她是那种看到陌生人就感到不自在的女人。尤其泛指是男人,呵呵,即使是象幼稚园里的小小男人也会使她感到不安。也就是说,倘若我是个女人的话,她也许会显得非常的自在。这,我倒是看出点来了。她刚刚同我说话时,有点紧张与局促,因为害怕有点乱了方寸之意,所以她尽量闭紧嘴唇不说什么。这是同外界打交道太少的缘故。而且,说完个问题后,就要陷于短时间的沉默之中,之后,再才接着说下个话题或进行下个问题。从她的表情中,我的确能够感受到她有些冷傲有些孤僻,或至少是习惯于孤独拒绝喧闹喜欢宁静。当然,她身上保留着我从他人身上少见的单纯。
我越来越注重和尊重人具有的单纯的这种美。我谈不上喜欢她,也谈不上不喜欢。但我绝对从内心里愿意尊重她,并生出敬意。
她又沉默了,低着头,偶尔推推鼻梁上下滑的眼镜。推眼镜是个最可暴露人的个性的小动作。
“您是来想租房给我?”我问。除了这个,我想不起她找我还有别的原因。于我来说,我们还是陌生人。
“哦,不不是,我是受迎风之托。哦,柳迎风,你应当不陌生吧?!她托我给你送样东西的。”她好象这才记起来似的,又推了推她的眼镜,然后打开皮包的拉链,从里面拿出个鼓鼓的信封给我。
我接过信封,问:“是什么?”
她说:“我也不知道。”把信件交给我之后,她就向我道别。我向她道谢。
她走后,我就急不可待地坐在树荫底下拆开信件。柳迎风的张简短的信及几张照片。信的内容非常简单,只三言两语,除了说抱歉之外,再就是向我说,如果想了解关于她的切事儿,就请问章言女士。
“章言女士是谁?”这名字怎么这样的眼熟?对,在本小说上,我看过这个署名。可是,难道是她么?除了她之外,还有谁呢?
我实在是太疏忽了,与她讲了半天的话,我却直没有问她的尊姓大名。仿佛我遇到的是个熟透的朋友同事似的,彼此了解,用不着互道姓名。我觉得我有点可笑。
我想叫住她,可是,她的身影已经由我的眼睛里消失了。
我又坐回到树荫底下,又看了遍柳迎风的照片。共有四张照片,除了张我们到郊外同雪晴和阿帆几人在站在黄灿灿的油菜花里的四人合影之外,其它的都是柳迎风的照片,照片里只她个人,三张又全都是穿着旗袍照的,有张是银色的布料,有张是黑绒料子,还有张是穿着玫瑰色缎子的,柳迎风简直将旗袍的美展现得淋漓尽致的了。除了电影里看到的张曼玉穿旗袍外,我再也没有见到个女人能将旗袍穿得这样完美的了。
放下照片,又去看那段文字,越看脑子越迷乱:
“关于我的切事儿,请去问章言女士吧”关于切,这是什么话儿?柳迎风这句话多么充满悬念,不得不叫人产生联想呵。想想,除了她的身体之外,我的确对她的切均无从了解。
会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话或隐秘的话呢?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在信里或那个分手的电话里?
细细想想,和柳迎风相处两年来。这时间不算短。我对她了解有多少,我也说不清楚。我向都觉得恋爱就是恋爱,爱的是对方的现在和将来,跟过去又有何干系?!她的过去不是已经告诉我了么?包括她比我大六岁曾经做过模特儿的职业次破碎的婚姻。当然,现在又团圆了。破碎了的东西,能够团圆,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够做到象雯所说的那样,失恋了还这样洒脱。尽管洒脱是由许多个不眠之夜的痛苦换来的。
不洒脱点,死缠滥打的爱情有什么意义?!难道非得象我妈那个样子,从楼顶往下跳拿自已的性命去讨那怎么也挽回不来的婚姻?
我得忘掉迎风。是的,我如果无法做到,但至少也应当把和她在起的日子藏在心底。可是,就那么容易吗?这张纸条再次勾起了我的思绪。
我抬头看太阳,七月中旬十点多钟的太阳,跟十点钟的是多么的不相同,都红得透亮,仿佛由这边能看到那边了,液体状的,动荡不安。
只长相精瘦的哈巴儿狗,不知由哪里冒出来,阔嘴唇,喘着粗气,吐着干燥的腥红的长舌,在我脚边围着我喝了半的矿泉水水瓶边转着圈儿,蹭来蹭去,贼眉贼眼的。我的眼睛有点近视,后来才注意到它的脖子上的套了根跟它的毛色样的铝制链锁。链锁的断面处有明显的凸凹的痕迹。好家伙,看就是由哪里逃出来的。它想喝水,倒也客客气气,知道怕个人,我把还剩下半瓶的矿泉水拿起来,亲自将水喂给它喝。就半瓶儿水的功夫,我和这只狗便有了点感情了。
但总还是不及养它的主人的感情深厚。它的主人喊它,它便摇着尾巴走了。它的主人我认识,就是从前我和阿帆起租的那套旧屋,我们对面的邻居。她看上去老了少许,也许是夜没睡好才引起的,暂时的。四十多岁是个悲哀,尤其是女人。所以,处在这种年纪的女人,在各方面是马虎不得的,即使根头发丝没梳理齐整,也能够藏纳老态的。我想到了柳迎风,但我想象中的柳迎风若是在这个女人所处的这个年纪,是绝不会象这个样子的。
女人显然没认出我来,她眼里心里尽想着她的狗儿。她见到它的狗儿,就象见到她的情人而非见到她的丈夫,满脸露出副失而复得的惊喜。
房屋中介所的那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走出大门,看见我,友好的通报说有个女的好象是找我的,并说把我的手机号也给了她。还问我那个女的有没有打过手机给我。
我说,是的,我们才通过电话的,谢谢。
春色和夜色
第十三章
我终于还是在两天之后走进了那座我熟悉的十七层高的公寓。心情复杂,带着对那张纸条上写着的内容产生的好奇心的目的。我觉得我必须要消除我的好奇心。我甚至觉得我有权“知道那所谓的切”。
在敲响那扇我曾经住过的熟悉的并给我带来无限的幸福的门时,我的手有些不自觉地抖动着。人,不止只有脸才是发表或刊登表情的。其实,手,也是有表情的。激动兴奋或者怅惘。但是,连叩了数次门,门依然紧闭。我想,大概女主人出门了。门口,双宽大的至少有43码的大号男用布料托鞋工工整整安安静静地摆放在暗红色的鞋垫上。托鞋看上去崭新崭新的,叫人疑惑它次也未被人穿过。
见门始终未开,我迟疑了阵,下楼去了。在楼底那片翠绿翠绿的人工草地旁的石椅上坐下,边抽烟边儿等。我的眼睛刻也没有离开过进出那个门栋的人。特别是三十来岁的女人。其实,都市里的二十多岁和三十多岁的女人在外表上也不是很容易区别的。三十多岁的女人若是保养得好,有时是看不出年龄的。爱漂亮的女人,是懂得如何将年龄藏得不露痕迹这个要领的。
这次,没有遇到章言。之后我又陆陆续续的去找她,直到这个月只剩下三天的时间,我才遇到章言。说真的,每次进入到这座公寓里,我的内心容易产生股怎么也按奈不住的激动与伤感,次比次更加的浓厚了。
章言见到我,点也不惊奇和感到意外,脸上的表情非常淡然。我从她的脸上什么也看不到,既看不到热情,也看不到冷淡或其它什么。有的只是极其平常的最起码的客套。只不过是简单的三两句问候语。虽然我们从未谋面,但并不就等于我和她就完全的陌生到从未谋面的那种生涩彻底的地步。冥冥之中,是相识的。至少,我从柳迎风那儿知道这世上还有个叫章言的女人;至少章言也知道柳迎风和个比她小的男孩在恋爱。
我尽量以深呼吸来抑制自已的激动与伤感。我摁响门铃,门立刻就开了,她象是早就等候在门后边儿似的。没有特别浓烈的笑貌,也没有特别的感到意外或惊奇,表情温存平静得使人觉得她象是在迎接回到家里亲人样。这感觉在我的生活中遗失了有段日子了,现在它突然回到我的怀里,很好。
我也没有客套地问候,连个你好也没有说。她给我的感觉显然不允许我客套,我也不允许我说这类话,不然,我就会有种对她给我的那份美妙的亵渎。
“我知道你定会来的。”我还站在门口,她就这样对我说,很有把握,派料准了的姿态。说话更是干脆利索,微微翘起边嘴角,似笑非笑。
我当然要来的。我嘴上没说什么,可我的脸上就是这么写着的。
“听我对门的说,看到你来了好几次了。是吗?!”章言其实已经相信她对门的说的话是真的。倒是我次也没见过她的对门在我面前露过脸儿。也许,那个对门的是从猫眼儿洞里看到我的,鬼鬼祟祟的,而且还要配以副誓死捍卫自家财产不受侵犯的姿态。这世界怎么啦?人与人之间总有这么多无想的危险存在呢?
章言断断续续的说了些她不在家的原因。说得很抽象,只说她去别的城市去看望个朋友了。看望的是怎样的朋友,章言没说。我只是点点头,表示在听。其实我觉得她去哪里,跟我点儿关系没有。
我进屋放下随身的行礼,把象征性的吉它。只大号帆布包,里面装着我的日子。我走哪儿就背到哪儿。直到她转身为我煮好咖啡并端到我面前,也有好十来分钟,我还没和她说上句话。
趁她煮咖啡的时间,我独自打量了下这套房间,屋子里有了不小的改动。每个窗户都安装了宽大的落地窗帘,冷色调的。客厅里多了架电子琴,地毯也换了绿色的,簇新,好象是刚换不久的,绿油油的,踩在上面,感觉像是踩在人工草坪上样,软松。
我朝柳迎风曾住过的那间卧室的房门看过去,门严严实实地关闭着。我沮丧地收回了我的目光,呆立了会儿之后,我噔噔噔地去了趟天台,天台上好象不常有人去,我眼就看到地面上还残留着只我和柳迎风抽的那个牌子的香烟的空盒子。都变形变色了,若不是外面的那层薄塑料膜包裹着,烟盒早就无影无踪了。
我只匆匆看了眼,就又回到她的客厅。正对着茶几后面的墙壁上挂着副复制的油彩画镜前的维纳斯。两年了,却还在。但我想不起这副画是出自哪个名家之手。外国人名儿经翻译成了中国字后我总也记不好,大串儿的,读起来又特咬口;就跟我始终说不好外国男女长得漂亮不漂亮样。
我仰着脖子看了好会儿镜前的维纳斯。我对画的好感不如说是对色彩的光艳产生好感,我喜欢色彩远胜过喜欢声音。色彩比声音安全多了,至少不会制造出流言蜚语来。但我从来都没有打算要交个哑女作女友的,不过,将来若是要有个哑女作妻子,我倒并不特别在意。男人讨个哑妻才真算是种福气。我爸曾经这样唠叨过,我现在想起来,真替我妈悲哀难过,我爸或许早就不爱我妈了。至少不爱我妈开口说话。
但我爸说谎,最后还不是讨了个能说会道的女人过日子?!男人都爱说谎,这是被女人惯坏的,而不是被女人逼出来的。
我除了喜欢颜色带给我的视觉美之外,我还喜欢画面中的人物的形象美,比如人物的线条神态姿势等,总给人带来无限的美。诗意的想象的美。
“这副委拉斯开兹的镜前的维纳斯很美,我直都很喜欢。”章言定是看出我也对这幅画表示喜爱,于是便高兴地给我讲了大堆关于委拉斯开兹的故事,滔滔不绝的讲。这是个知识丰富思维清晰思想敏感得使人敬畏的女人。纯粹的知识堆积起来的女人,却并不属于生活型的女人。看着章言,你难以想到她跟锅碗瓢盆儿和油盐酱醋有关联。她看上去那么整洁,干净。
说真的,我在对画家的生平成长及他们作品所属哪个流派等方面的知识是贫乏的,应当说算是个纯粹的门外汉。但出于礼貌,我先是耐着性子装得很认真的听,到后来我真的发现我在认真的听。她谈话的表情很丰富,但决不怀疑那是有意的夸张。她说话时喜爱伴随着手的不断舞动,不停地在我面前比划着什么。她的双眼睛挺有内涵的,有神,充满智慧,看着它就像它能说话似的。看着她的眼睛时,我突然觉得有种在哪儿见过似的熟悉的感觉。我时想不起来。我的记忆力容易出现了间歇性的停滞。也许等会儿或等上两天,我就会偶然想起来的。我有这样的毛病。
总之,她说话很有感染力,能带你走进她的话题里,随着她的思维思考问题。但是,她说话过于果决,不怎么擅长使用女人的温柔。
讲了大约有五六分钟的样子,她突然停止不说了。她说,不好意思,我只顾自已个人讲了。
“您真有心,还给镶了相框呢。”我记得我和迎风从前住这儿时,镜前的维纳斯是没有镶上木框的。
“唔,我没舍得扔,又不想让它过快的破损。有次散步偶然经过家装表店,也就想到拿到装表屋里叫表匠给镶上个木框”。她说。
我重新坐回到沙发上,背对着镜前的维纳斯,默默地品尝着咖啡。章言的咖啡煮得真地道,香而浓,淡淡的甜中带着淡淡的苦。叫人喝了第杯之后,是还会期待着喝第二杯第三杯的。喝咖啡后我极容易失眠,但我愿意失眠似地,杯又杯的喝。
从陌生到熟悉,总是要有个过程的。四个星期以前,我和章言女士之间总象还隔着堵墙。这是正常的。于章言来说,就越发的显得正常。我能感觉得到,章言已习惯同世界隔着点什么。
四个星期后,我们之间的陌生状态得到了明显地改善。我们不再聊些与彼此之间毫不相干的事儿了:比如社会下岗人员的生活现状;比如电视剧内容;比如伊拉克问题,比如环境卫生等等。这都是处在陌生状态下用来打发陌生局面的话题。无话找话。别人辽远而辽阔的疼痛与痛苦,谈论者怎样怀着颗同情之心与激昂情绪去谈论,它们仍然还在受痛者的身心里。
我留在她的公寓里住下了。我住的是柳迎风曾住过的房间。那间房好像直没人住过,但保持得很干净,我想,章言定经常侍弄这里的卫生的。因为我用手指在床头柜的桌面的摸过后,手指上点灰尘都没有粘染。卧房里切都没有什么改变。我试图努力想想,但仍然看不出哪里有什么变化。再次将目光投向床头柜时,突然想起那个有着漂亮女人照的相框。个相框不算什么改变。只是我在看到章言打开衣柜门的时候的姿势觉得太像柳迎风才偶然想起来的。
我和章言渐渐熟起来,可以比较随便的谈关于各自的些问题了。不过,只还是建立在问与答的基础之上。问的基本是现在的生活,答的也是与之相匹配的答案。交流还是停留在表面。当然,再往后些,我们能够成为好知心朋友的。我相信。
那天傍晚,夕阳无限好,玫瑰色的红,由窗外直铺到客厅里。我正在品尝着章言刚煮好的香浓的总也喝不够的咖啡。杯咖啡完毕后,我在再次看到她的眼睛时,突然想到爱情这玩意儿的作者。但又拿不准是不是书上的那个章言是不是就是我面前的这个女人。相象的外貌,相同的名字实在太多,并不稀奇的。何况照片?何况是艺术照?!为了确切起见,我终于问道,您就是章言小姐么?我从帆布背包里找那本爱情这玩意儿的书,书在,因为没看完还带着。
她点点头,问,看完了?喜欢吗?
我说,挺喜欢的,故事新颖。然后我又问,您在小说的扉页上强调说,这是个真实的故事,是真的么?
章言迟疑了会儿,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朝我点点头。
与她不多的交谈之中,我很容易的且真实地感受到,她说话的语气似乎向来都直筒子样,直而生硬。同我以前在电话里听到的她的语气模样。
她的表情只有在说到自已感兴趣的话题时才丰富。其他很多时候,她是不苟言笑的,而且说话大多数都是生硬而直板,这跟她的小巧的模样儿给人的温柔之感形成反差。很鲜明,鲜明得就像是种错觉。这是太自信,还是让丰富的知识给惯坏的?!
对于小说作者的作品,我们读者应予以理解。尽管明知道许多的小说作者都是将虚构的故事打上“这是个真实的故事”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读者的好奇心。但是,对于读者来说,真实还是虚构与否,结果还要看作品的可读性才是顶重要的。当然,这只是结果,能引起人们注意的还是“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就象相亲样,第感觉是能起到定的决定性的作用的。
“这的确是个真实的故事,当然,虚构也是难免的。比如人物的名称地点环境等这样的小问题。”她看出我的怀疑,又特地重新说遍,更象是带着强调性。
“你能接受么?”她问。
“关于您小说中的群独身女人的生活么?”我毫不怀疑地认同爱情这玩意儿这本小说里的人物故事和主人公的生活方式。
“不!”她说,“另种人的爱情。有点特殊的那些人的。我即将要完成的又部作品。”她的手不?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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