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色和夜色》 第16部分阅读

爱你时样爱的他。”柳迎风说着,突然就顿住了,我感觉她好像还有话要说,但她却再也没说了。

“你这么说,我感到很荣幸。”我不无讽刺地对着电话哼的苦笑了声。我知道,柳迎风在对我说了个小小的谎。她爱那个男人,爱得远比我深,比我多。个女人和个男人分开了好几年,再次相见,却能够在短暂的时间里将昔日的热恋中的火花再次重现,这就是足够的依据。可我并不想去揭穿什么。那没有什么意义。

也许个人在这种情况下说点谎,连自已也没有意识到。迎风这会儿肯定思想混乱。因为我的电话太突然太不是时候了。

“哦,只要你感到幸福就好。”我感到很难受,但我还是很言不由衷地说出这样句“大气”的话,而后又补充道:“倘若有空的话,或者愿意的话,请给我寄几张你的照片吧。呵,说真的,我挺喜欢看你穿那身银色的祺袍的模样儿,像只狐猸儿。”

我还没等那边说话,我就关掉手机。我预感到这可能是最后次跟柳迎风通话了。

完了!就这样说完就完了么?!想到这点,我就懊悔了,心就会不自觉地颤栗下。

我没有把我的通迅地址留给她。当我想到我和她起相聚的那个公寓时,我心里多少还是轻松点了。我想,她虽然走了,但我至少可以有张她的照片作为留念的。

可拿着张照片又能怎么样呢?难道我想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爱情或证明自已是个潇洒的男人么?

我显然在自行让步了,自愿对另个竞争对手高举“免战牌”。这显然不大象从前的我的个性,不象我从前的处事的风格。

我又回到海边,又回到那个被我从前看作是浪漫而美丽的小屋。象再次掉回到我的梦里。个早年前的梦境里,过时了的梦。褪色的梦。我非常沮丧。

半个多月来,我直就蜷缩在我的梦里。我哪里也不去,个人坐在小木屋里或者海滩边儿上吸烟喝酒发呆看百万\小!说,躺着看日出日落,把每个日子过得越原始越好。瞧着日出日落是那样的美,飞翔的海鸥的叫声是那样的动听可是,没过几日,我就失却了欣赏的心境,切的美及美的源头,不过是堆“垃圾”,就象白云或乌云样是洁净的天空里的堆污染源。包括我自已也是如此。生活已经被雕刻得五彩斑斓的了,说回归到原始状态就回到原始状态么?

嗬,多么可笑!

我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不洗脸,也不刮胡髭,任胡髭在脸颊上肆意地疯长。

爱情能够使个男人变成白马王子,又能使个白马王子变成糟糕的任性儿的混球儿。这几日,我离变成混球儿只有毫米之差了。

我想通了的缘故是因为我在不断地回想起柳迎风在电话里的话。尤其是那句被我忽略掉的但至关重要的话。

我反复的揣摸着柳迎风这句“我爱他就像爱你样”。越揣摩我就越觉得有希望有信心。直到后来,我干脆对自已说:也许,我还有希望!

即便是没什么希望可言,对恋人以这样的方式分手,也实在是太过于潦草了些,仿佛是对我自身的爱是种亵渎。

又或许,是迎风在考验我?我有好多天没跟她打过个电话了。

这问题直在我脑中盘施,而且越来越带有挑起场“战争”的火候的危险,而且由暗火演变成股足以“燎原”的明火。执拗倔强沉闷的火,烧得我体痛。

我脑子里片混乱。混乱有时是因为过于清醒,只是时不愿去接受现实而已。

无论如何,我要再去见见迎风。尽可能地见见她。

半个月后,我启程回北京去面对柳迎风。我心中十分明确点,我见柳迎风,不是想要挽留什么。而且,不是想挽留就能挽留得住的。对于挽留不住的东西,偏要去做出挽留的努力,那只会被看作是种姿态,而最终难免会排除有“做秀”嫌疑。尤其是爱情。爱情本身是自然的来,也是自然的去的。就象我理解我父亲与店员那芬之间的关系样。

我只是想做得象个真正的男子汉那样,让分手与相爱同样郑重,或者说,让分手同样恋爱样也镀上层浪漫粉末。当然,将分手完成得象恋爱样浪漫,肯定会是种姿态。完全的做到洒脱,要么是爱已经不存在,要么就不是人,而是神了。我还是如既往地爱着柳迎风,即便我在同别的女人爱的时候,当然,我是个正常的男人而并非神。

总然,痛苦是幸福的底谷。但幸福变成了沉重的幸福,那不比痛苦轻松和叫人好受些。

这次要见柳迎风,还有样,我想见见同柳迎风分手几年后又重新俘获柳迎风的心的男人究竟身上具备着怎样的魅力?直以来,在我心目中,能俘获柳迎风的男子必定是出类拔萃的。

回到北京,北京还是从前的北京。仿佛我跟北京分别过年似的。不就是大几个月没回来么?!心里产生这样的念头的时候,我不屑撇撇嘴角笑了,种再典型不过的嘲笑。嗬,我还能嘲笑谁?!

下飞机,我没打电话给柳迎风,我想给她个意外。如果这意外是顺心顺意的,我想,这意外将会带来意料之内的惊喜。于迎风。也于我。我还抱有种希望。什么希望呢?我清楚,但也很模糊。因为希望离我很远。但我还是直接去学校的宿舍找她。叩响门的时候,立在我面前的不是柳迎风而是雪晴。我并不惊奇,但我看出了雪晴脸上堆满脸的惊奇,象是站在梦里样,又仿佛我是由天上突然掉落下来似的,好久,雪晴才露出脸的惊喜。她连问了我大串的问题。

“咦,你怎么回来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只是微笑地嗯呀唔呀的应答着,站在门外眼睛就已经将寝室给搜罗个遍。我的面容有些憔悴,我的精神有些萎靡不振,我的微笑也是干涩的。站在雪晴面前,我能感觉到这些。

“是特地来找柳迎风姐的吧?”雪晴的惊喜消失了。眼就看出我来此地的目的。

“哦。”这样声儿,我觉得有些缺乏礼貌,补充道:“不全是,也是来看看你的。”

雪晴抿嘴,笑得有些勉强,笑容难以遮掩她满腹的话语。我知道她满腹的话语是什么。当然离不开柳迎风。

“柳迎风姐,她她离开学校已经有好几天的时间了。”雪晴立在椅子边,不看我,只是用手指在椅背上乱划着,然后带着狐疑和责备之色问道:“你,不知道么?”

“啊,知道,知道。”我说道。

“你有没有去机场送她?”雪晴倒杯水递给我。

“机场?”我脱口而出,脸上立刻掠过层惊愕之色。

“你们之间出现问题了,对么?”雪晴问道:“分手了?”

我喝了口水,点头道:“算是吧,这有些不太好说。她有没有告诉你她去了哪儿?”

“哦,没有。我问过她。她没说。”雪晴说,“我能够留在学校作老师,是柳迎风姐帮忙推荐的”雪晴没说完突然打住了,困惑地问,“这么说,你是真的不知道迎风姐去哪儿啦,我还以为”

“啊,别以为这个以为那个了!”我笑笑,突然转变话题,“你过得还好吧?!”

雪晴毕业了,没做演员,而是做了教师。这很好,倒是挺适合雪晴的个性的。直以来,我就认为雪晴不适合作演员。从我自身的经历来看,我更加认定这点了,演员圈子内的环境太复杂了,复杂得叫人喘气。雪晴太单纯了。太单纯的人是不适合做演员的。单纯的人只有在单纯的环境中才能得以生存,才能够快乐。

柳迎风的寝这现在由雪晴住了。

从雪晴的寝室出来,我也了解到,雪晴也不知道我和柳迎风分手的事儿。

柳迎风已经不在北京了。柳迎风去了哪儿,我不知道。但我有预感,柳迎风肯定是让那个我尚未见过面的男人块儿走的。

结束了。无处道别。我终究还是以这样潦草的方式结束了场爱情。想想,我不免有点悲哀,不免有些沮丧。

学校里只剩下雪晴是我所相识的了,还有只在毕业聚会上“不小心”掺和的那个目光呆板,但非常多情的男孩。他现在成功的成为雪晴的男朋友。他读的是编剧创作的专业。个性沉闷些,但明显地看出他是个不乏智慧才华和对生活怀有激|情的男孩儿。从不长的交谈中,雪晴有好几次都不断的提起他,那种提起她男友的表情里渗透着无限的喜悦。即便是偶尔地“责怪”,也不过是因为爱得过深的缘故。

雪晴这才象个女人。小女人。还是那样容易娇羞,但娇羞得很得体,娇羞得越发妩媚动人。不象从前,动不动就娇羞,使人觉得有些泛滥有些过剩有些脱不开孩子气。身子抽条了,长得有枝有叶儿的,胸脯鼓鼓的,臀部也丰满了许多。呵,女人可真是百变的尤物呵。

雪晴告诉我说,他的男友新近创作了部剧本,正在与某导演商讨搬上荧屏的相关事宜。雪晴说起男友的事儿来,幸福骄傲得就像只孔雀。

雪晴的男友小马则立在旁,骄憨的搔着脑袋。

说真的,连我都有点喜欢上了雪晴的男友小马了。的确,象我们这样年纪的男孩,心里总不大能够装得下别人,不是过于浮燥了就是过于伸张了,很少能够有象雪晴的男朋友这样温和的体贴的谦虚的懂得如何爱雪晴的男孩子。

我做了两年的演员了,两年对于个演员的演绎生涯来说,那简直就是人生漫长的睡眠中的个“小盹儿”。可对我来说,两年就是两个三百六十五天。但我仍然没有弄懂人生如戏的多?还是戏如人生的多?有人说,这两句话其实都是样的!真的是样的吗?我至今都在怀疑。

可现在我站在雪晴面前,或者说,站在雪晴的男友面前,我并不这么认为。

这个真实的男孩,这个由内及外都纯净的男孩,使我更果断地分辩出戏就是戏,人生就是人生。这两者是不能够混为团概而论的。——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只有丧失了单纯的人才会有这样模糊不清的人生。

雪晴又恋爱了,算得上是真正的次恋爱。真正的恋爱就是彼此爱着对方。恋爱中的雪晴看上去很漂亮,很阳光,典型地被爱情滋润过的模样儿。二十二岁的女孩子就应当象这个样子。

雪晴和她的男友把我送到学校门口。临走时,雪晴问我要了手机号码。当然,雪晴最后还问了我不做演员将有什么打算。

我回答不出来。我的确还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但演员这项工作我是再也不会踏进半步了。

告别的雪晴,我毫无目的地寻走在街头。我准备去北京城郊的老麦歌厅里去坐坐。但看到天色已近黄昏,坐车到老麦歌厅还需要近个小时的时间。而且,两三年了,老麦的歌厅还在?

老麦及老麦歌厅是个叫人怀念的去处,尤其是在人感到孤独的时候。我决定明天白天再去老麦歌厅。

我在北京的那套公寓已经被电影公司回收了。在回收这套公寓的时候,公司领导给了我十万块钱作为补偿。我心里倒也平和。我对自已说:这没什么。我反倒觉得被电影公司开除的人还占用公司的福利房,显然有些不合理。当然,这只是种自我安慰。自我安慰也是种最不得已和最实效的自救。不这样想,又能怎样?

我手头就只有这十万块钱,不多,但也不少。足够打发我过段不愁衣食住行的日子了。或者投资弄个小型咖啡厅歌舞厅花店餐厅是不成问题的。可是,我现在还没有这样的打算。至少目前没有。

节俭的习惯我还是保留着的。这是我父母遗传给我的美德,或者说,这跟我出生的那个工人阶级有着密切的联系。尽管拍戏做演员时也是见过或在戏里演过过着奢华的生活中的角色,但每次我想模仿着戏中人也去奢侈回时,我就会不自然的回想起我小时看到我爸妈蹲在厨房里吃着酱油泡饭时的情形。

我在市中心的个不算有名的小宾馆里租了间最便宜的单间,暂时先把自已迎风顿下来。睡在宾馆的大双人床上,枕着双臂,抽烟,喝酒,看着电视。其实由飞机上下来,整天就没有好好休息过,很想睡,可是,怎么也睡不着。这跟我过惯了夜生活有关。我从未在晚上十二点钟之前上床睡觉的。

这才是夜里八点多钟,与十二点比起来,实在早得有些过分了。关上门,出去走走,散散。北京的夜晚很美,种迎风详的温情的自然的踏实的美。丝毫没有我所到过的沿海城市的那种浮燥与造做,或尽是用现代化的涂料渲染和堆积而成的所谓的美。

那夜,我还是去那套不属于我的公寓里看看。只是看看,但还是上去了。想起那天同柳迎风潦草的分完手后在电话里跟她说的叫她送张照片算作纪念的事儿。

直责怪自已没有给柳迎风留下寄照片的具体地址。现在想想,我其实是个居无定所的人,柳迎风又往哪儿寄呢。

当然,我就想到了这所公寓。我料想,柳迎风肯定不会这么走了之的,她肯定要给我留下点什么。

公寓看门的保迎风还是从前的那个见过我的保安。年约六十岁的保安在粉亮的灯光下,看上去显得有些老了,脸的折子,可记性实在不差。

这样,我就轻而易举的就进去了。我没乘电梯,而是沿着楼梯级级的上去的。十分钟左右,我汗渍渍的立在我所住过的公寓门前。防盗门上干干净净,显然,里面没有灯光,但肯定已经有新的主人入住了。我原指望防盗门上插着柳迎风给我的信件,或我的信箱还保留在防盗门旁边。我的指望落空了。

我怏怏地由公寓里退出来,最后朝脸折子的保安笑笑。之后,看看表,十点差刻。回来的路上,顺便钻进了间酒吧。

进去后,才发现,不是酒吧,而是歌厅。那外面用无数盏彩灯勾画出来的酒杯的形状,让我误以为是酒吧。

歌厅就歌厅吧。我现在变得无可挑剔的了。我现在特别害怕孤独,特别害怕个人呆着。我尽量往人群里钻,我尽量要沾些“人气”。

我随意地钻进间歌厅,然后又随意地坐在张唯的空余的椅子上。从口袋里摸出盒555牌香烟,点上,用力地吸上口,然后漫不经心的透过袅袅的蓝色烟雾静静地看着与我同桌的对二十来岁的情侣在调情。

我面前的这对情侣的亲热举动看似非常的投入和忘我。这让我想起我和柳迎风曾在某个歌厅里在别人的面前肆无忌惮地亲吻的情形。

我狠命的又吸了口烟。我有点嫉妒我面前的这对“恋爱的宝贝”。

香烟笼罩在我和这对亲爱的人儿之间。我把我面前的这对儿想象成我和迎风了。我就那么大胆地眯缝着眼睛看着他们。挡在我们中间的是股浓浓的蓝烟。我自以为这股浓烟能挡住点什么,至少能挡住我“偷窥”他们时的那双眼睛或他们的眼睛。可蓝色的香烟挡不住什么。热吻中的男孩沉静在享受甜蜜的新吻之中,热吻中的女孩闭着眼睛,但眼睛还留着丝不易察觉的缝儿。由女孩儿的眼缝里泄漏出来的丝目光,直没有离开过我的脸。

女孩的眼神分明是在告诫我,我是坐在这张桌子旁唯多余的人,且看人的模样儿沉着冷静得像个掉进往事中不能自拔的老男人。

女孩的眼神最终还是伤到我了。可又能怎么样呢?今天是情人节。我拿不出半点可以跟她们计较的理由出来。整个北京城的歌厅酒吧影院咖啡厅什么的,都是情侣们的世界。

情人节似乎就是叫孤独的人滚到孤独的世界里去。用“雪上添霜”来比喻孤独的人点都不过分!

我只得识趣地装出点绅士派头微笑着朝那女孩儿做个无言的退让的手势,意思是说“行了,我走,你们继续吧”!然后把啤酒杯里还剩下大半杯的啤酒口气给喝了,抹了抹嘴角的泡沫,尴尬而自卑地退到个无人的角落。用双手衬着下巴,满眼空荡荡地望着卡拉里播放的首又首的情歌,副若有所思实则百无聊赖的情态。又副焦渴地姿态等待着下杯啤酒放在我的面前。

别人有爱情滋润着心灵和精神。我用啤酒和孤独。

又喝了满满大杯的啤酒之后,我脸色红润,也许是受到酒精的作用吧,兴致也上来了。但没醉。我酒量向都好,两杯啤酒是没能赖叫我就这么容易醉的。

而且,来歌厅总要有点意义的。我唱了首我曾卖出百块好价钱就再也不是我填词的无所谓的歌之后,在片掌声中便离开了。

今天的歌厅,或者满世界的歌厅都不是歌厅,是情人肆无忌惮的挥霍爱情的日子。

我徒步沿着街道边儿上走着,很得意的哼着无所谓。经过个叫作“好运来当铺”。出于好玩,我将我的戴着块新劳力士的手从窗口里伸进去,带着半分酒意不无调侃的意味看着窗口后面的那个肉乎乎的脑袋问道:掌柜的,看看,能当多少?

当铺又由封建的社会搬回来了。从封建社会搬回来的当铺般都般在城市的旯旮里,有点像有钱人包下的“二奶”或喂养着的“金丝雀”的角色。躲躲藏藏的,总还是做不到大大冽冽地见人的。我想,当铺这地方是专为酒鬼嫖客瘾君子流浪汉败家子儿穷光蛋们准备的地方。条退路!

象“好运来”这样能够大大冽冽的立在闹市区,我还是第次见到。也没什么奇怪的,只不过是我少见多怪,只不过我是个由南京城里走出来的“下里巴人”在作怪。没瞧见么,现在的“二奶”和“金丝雀”们,有比“正宫娘娘”还厉害的。经济社会下的“正宫娘娘”都学得聪明了,学会了善解“夫”意了,学会了睁只眼闭只眼了。

这年头,谁也别指望着口袋和脑袋里有点“内容”的男人或女人,能在“结婚的红本本”里将彼此看作是谁的唯了。最多能做到的只是,将跟自已被框进“红本本”里的人努力争取成为“最后”了。

掌柜的拿着我九成新的劳力士仰着脑袋在电灯泡下照看了会儿,然后从窗口伸出四个指头来:“这个数。”

“四万?”我耸着鼻翼不屑的叫道。

“美啊,你?!四千。”老板用种比我还要不屑得多的语气:“你以为你带的是名人带过的手表呀?四万,也敢说得出口?!”老板的口与鼻之间不断地发出哼的轻音来。听着让人恼火。

“怎么?没想好?”老板冷着脸对我说:“没想好,先回去想想吧,想好了再来”,于是大声嚷嚷道:“下位”。我回头时,发现下面还有好几位。我收回我的手,嚷道:“不当!”

劳力士表是我去年用八万块钱买来的。四千块抵不上我买它的时候所花费的个零头。

狗日的当铺的老板,真他妈的比旧社会的老板的心还黑好几倍。群吸血鬼。我在心底骂道。

我又哼唱起无所谓来。无所谓现在意味着什么?种生活状态么?反正,我哼得特起劲儿。路人拿怪异的目光看我时,我就拿怪异的调调唱“无所谓”。妈的,我把“无所谓”唱到了有所谓的对立面了。

“咦?这不是我们大名鼎鼎的明星洛科老弟,好久不见,真是稀客稀客呀。你看你来,我的歌厅就棚壁生辉了。”老麦看见我,高兴地招呼着,十分的亲热,又是拥抱又是握手。我尽可能地与他的好心情保持致。

老麦歌厅还在,生意还是那样的火爆。老麦又胖了半圈儿。肚子比屁股大两倍,像即将待产的孕妇。说话的嗓门儿也大了,说话时还带着呼哧声。唉,老麦胖得实在叫人同情。不过,精神焕发,脸色红润,不用问就知道老麦这两年小日子过得跟从前样的滋润。小眯缝眼儿也特逗人喜爱,都埋进堆丰盛的脂肪里去了,目光温和得有些使人觉得粘糊。只有性生活惬意的人才具备这种目光。在当演员时,导演就是这么对我们说的。

性,在演艺圈子里不再是隐蔽的。这是个纯粹的自由的坦白的地方。导演讲性,摄影师无动于衷的拍赤裸着的爱场面,演员在演床上戏的时候会直截了当地问导演,爱用怎样的招式?这问题问得点都不弱智。起初我听到有人问这样的问题时,尴尬得想找个洞钻进去。环境塑造人的话点都不假。最后有人再问我诸如爱有哪些招式时,我点都不含糊地回答说,爱不就是两样招式么?要么男上女下,要么女上男下。结果,我倒是被群人笑了。爱有种招试,据说,这些招式用年的时间也试用不完。

老麦亲自给我拿过杯啤酒过来,拉开把椅子坐在我身旁,只粗圆的手臂搭在我的肩上:“怎么样?”

老麦肯定也从报纸上看到了有关我打导演并被影视界封杀的事儿了。听听他说话的语气和表情,是安慰也有同情和友好。

“什么怎么样?我现在不是挺好的么。”我摊开双臂反问道。我不太喜欢老麦在我面前用这种夹带着同情的表情和语气。我憎恨同情,怀疑同情。难道同情就真的会给人带来心灵上的慰藉?!狗屁。人们惯用的自欺欺人的伎俩。人们忽略了点,支撑着同情的是消极。更可恨的是自我同情。自我同情就意味着你已经将你推入到堕落的轨道上去了。

我和老麦喝了会儿闷酒。老麦沾酒就有张红通通的脸;我恰跟他相反,喝得越多,脸越白。惨淡的白。

“洛科,老实说,是不是失业了?”老麦的小眼睛在我身上上下打量。我身上穿着件半成新的格子棉布衬衫,条旧得发白起了毛边儿的牛仔裤,头发也没怎么打理,出门前就用手指在头上扒拉几下,脚上的白色球鞋看上去非常脏。我从老麦的滴滴溜溜转动的小眼睛里猜到几分了:他多半以为我现在处于落迫的阶段了。我是有些失意,但离落迫还算远。

“对,失业了。糟糕透顶了吧?”我顺着老麦的问题回答下去。我的演员的气质不由得上身了。我不无悲哀,借用着我曾经演过的个男主人公的表情与语气。老麦相信了。

“不如到我这里来帮忙吧!”老麦很爽快的建议说。

“以后吧。”我控制不住地笑了,然后说道:“我虽然失业了,但是,我还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呢。”我拿起杯子,送到老麦的杯子上碰了碰,“谢谢你,老麦。你真是个好人。把这个就业的机会给我留着以后用吧。干!”

“洛科今天不唱首歌么?”服务员雯问道。摆出副喜爱听我唱歌的样子出来。末了,还有意提醒道:“我还对你的那首无所谓念念不忘呢。”我注意到,老麦歌厅里的服务员都换成新面孔了。只有雯个还保留着。雯从前算不上是老麦歌厅里最漂亮的女孩,但还是讨雇客喜欢的女服务员,嘴巴甜,模样儿甜,连走路的样子也甜。雯的甜是那种不使人腻烦的甜。雯不算漂亮,可绝对很清纯,像唱甜歌的杨钰莹。

我从前到老麦歌厅来的时候,雯只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了。那时候,雯点都不惹眼。几年不见,雯看上去更丰满了,漂亮了,性感了妩媚了,有女人味儿了,她穿着件无袖低领衫,||乳|白色的,胸前镶有片绿叶,但布料是棉制的,并不十分透明。由于是紧身,她的r房的形状览无余地被勾勒出来。r房不大,但对于她米六零左右的身高来说也不小,结实,有形。

“哦?是吗?那可真是让你见笑了。”被雯这么恭维,我很有些得意。我的眼睛直都闪闪烁烁地停留在雯的r房上。男人看到动人的女孩儿时,第个想到的是性。第个意念就是把女人的身体打开。我有点冲动,但我尽量抑制住自已的冲动。

我的手有点颤抖,不小心打翻了啤酒杯。啤酒顺着桌面往下流,流到地上,也流到我的衣服上。

雯反映极快,很快就将啤酒杯扶正,然后又麻利地由卷筒里拉出长长的截纸来替我擦拭衣服上裤子上的啤酒。

老麦笑呵呵地到吧台那边去了,个服务员说有电话找他。

雯还在替我擦拭,她的r房无意地碰在我的脸颊上,持续了几个来回,让我怀疑那r房是有意的碰我。我的身体几乎都被那对r房给点燃了。脸憋闷得涨红,就像刚学游泳时的第个必经的步骤样。还好,雯没注意到,但我是不相信雯没有注意到我的脸的变化。我想,或许她看到了也装作没看到。

雯又从卷筒里拉出截纸来替我擦裤子上的啤酒。我边从她手里拿过纸巾边说:“这个,我来吧。”因为我看到我的阳物把裤子顶得象顶帐蓬。我红着脸,止住雯的手,但晚了,雯已经开始擦拭了。雯的手已经碰到它了。我想,雯大概也是干那类事的女孩儿吧?我认定这是雯在故意挑逗我。所以,我大胆地将雯的手拉过来,按在我的阳物上面。雯的脸刷的红起来,松开手上的湿纸巾,立即抽回了她的手。

“老麦来了!”雯没撒谎,老麦真朝这边走过来了。

雯象什么事儿也没发生样,继续将桌上和地上的沾满啤酒的纸巾收拾到个盘子里,然后弯起她鲜嫩好看的嘴唇朝我微笑说:“你们聊吧。”眼神里含情脉脉。我想,我和她之间肯定会来点什么的。

然后雯不看我,又迅及地收回眼神,妩媚地睨眼老麦,打趣地笑起来了。明摆着她是当着我的面在和她的老板老麦在调情。

雯转身离开的时候,老麦笑嘻嘻地趁势在她的屁股上挠把,然后把那只挠过别人屁股的手去捻他上嘴唇上密密的漂亮的胡须。

从看到老麦歌厅的人员大变动的时候,我就能猜想得到雯肯定是老麦的情人。这样想,心里不禁唏吁了口气。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我还是懂的。我感到有难为情,甚至不敢再抬头看雯。等雯离开后,我恬着脸说:

“看就知道你把人家雯小姐给弄到床上去了。”我在老麦面前不拘小节,甚至是有点儿在倚小卖小,痞里痞气。娱乐场所里的灯红酒绿都带着邪气,老麦司空见惯,而且引领着这股子“邪气”。邪气最近于人的本性。欢乐缘自本性。

“你小子可真是厉害,眼就让你给看出破绽来了。”老麦凑到我近前,脸涨红,像第次和女人上床似的。但显得特别的得意洋洋和骄傲。

雯果然是老麦的情人。也许只是床上的情人。老麦是个典型的独身主义者,自由主义者,渗透着浓厚的艺术气质。老麦多情,温和,懂得爱护女人,从女人的精神到肉体。老麦和很多女人上床,但老麦不像我所认识的,甚至也不象我在演艺圈子里认识的那些男子那样,喜欢把自已同多少女人睡过当作件荣耀来公布于众。

老麦般不公布。老麦身上有着种女人喜爱,男人也信赖的稳重。稳重是男人身上的魅力的表征。说真的,稳重这种东西在我身上也是具备的,但我的稳重是悬浮的,无根性的,不及老麦的稳重。我把这归咎于我的阅历和年龄上。我有些崇拜老麦。

老麦对我仿佛格外的不同于别人。他信任我,他愿意跟我谈他的性生活和他的女人。

老麦从前谈女人谈性的时候,很含蓄。但这次,谈到雯的时候,他点都不含蓄。老麦说:“你别看雯长得清纯,在床上简直就是另番样子了。”女人在床上的另番样子,通常是个男人对自已的女人的最至高无上的赞美。老麦满脸的红光和骄傲,“这么多年来,可以说没有个情人比得上象雯这样完美的了。”老麦讲他和雯的性生活时,像个爱保健专家样,用词准确,语气流畅自然,不有意夸张,也不故作正人君子的虚伪扭泥之态。专业,稳重,激动中依然保持着平静。比起其他男人谈女人谈性,老点都不让我觉得低俗,点也不让我感觉到下流无耻。心底下,我又开小差想起老麦曾说过的“两巴”的话来了。这是个在任何时候任何心境下想起来都叫人快乐的浑话。老麦哲理吧!

我趁举杯喝啤酒的时候,朝吧台那边看了看。雯已经不在。我想再看看雯,或者说在再看雯的同时,想象下她在床上的“另番”样子。我甚至把我也想象进去了。情不自禁的。情不自禁的情况下想象出来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无耻和下流的。这是我突然总结出来的经验。

“你,不打算和雯结婚么?”我问。依老麦的个性,结婚的可能性无疑是行不通的,但我还是接下去说:“女孩跟咱们男人不样,她们在任何地方的‘表现’都是为着婚姻来的。”意思是想提醒老麦。

随着与雯的接触增多,我注意到,雯不是小曼,我甚至于觉得雯也不是迎风那种型的。雯还是个传统的女孩。向往找个有经济又有爱的男人结婚生子,然后安静地守住自已的丈夫和儿子过平静的日子。雯的“另番样子”只是她步入婚姻的轨道。雯的传统并不彻底。她不拒绝婚姻以外的某些“收获”,这收获只会被她看作是次对自我的“犒赏”,种“猎奇”,种激|情,种心跳。

雯这样的女孩大有人在,我见多了,自然也就看便可辨识。

“你就没想到要和个女人结婚?”我不止次地问老麦。

“你看我象是结婚的人么?!”果然,老麦说,诚实中带着浅淡的不屑与自嘲,又副纯然的为她人着想的姿态,“我的爱情经不住时间的检阅。”

我相信老麦所说的是实话,心理话。老麦除了是个崇尚自由的自由主义者,还是个爱情主义者。爱情主义者都活在自已的想象当中,他她们始终相信有所谓“绝对的爱”存在。爱情主义者,尤其是男爱情主义者,都害怕婚姻。婚姻是爱情漂白粉。老麦这辈子不会属于某个女人的。但女人们愿意走近老麦。老麦的生活从未因为女人而变得不迎风静起来。当然,这跟老麦的出手大方不无关系。

“你看你活得多自在。除了婚姻之外,什么都有。”我打趣地说。然后看看吧台边雯的背影,又说道:“可是你没看到雯直在等着和你结婚么?”

老麦摊开双手,做出无可耐合的样子。好象在说,她是个好女人,可是,这是他也没有办法的事儿,因为他本人无法说服自已。

我和老麦暂且不再提结婚提雯了。各喝各的酒或咖啡。

隔会儿,老麦故作诧异地问道:“咦?你今天怎么个人?”

“以后总会是个人了。”我沮丧地说。

“你把女友甩了的吧?”老麦斜睨着我,脸上露出丝怀疑与遗憾,同时,老麦脸上还有些不屑顾与难以理喻。这跟老麦从来就不缺女人不缺爱情有关。可以说,老麦从未有过失恋,即便是有,那也是心迎风理得的失恋。这样的失恋,通常建立在彼此倦怠和相互厌倦的基础之上。从来就没有体验过失恋痛苦的人,失恋的痛苦便会成为种奢侈或奢望。

“甩谁和被谁甩有什么区别?!”我露出厌倦之色,不想谈这个。因为胆怯,因为心底的确是在乎这个区别的。从来只有我甩女孩的,我的男性的尊严受到了我的同性的伤害。我想我脸上的表情肯定不怎么好看。

老麦点点头,显得有些尴尬。当他把手搭在我肩上轻轻的拍两下儿时,我知道他接下来就会对我说些温婉的话来:“失去你的女友的确挺可惜的。不过,也没办法儿的事儿,失去什么也不能够失去生活,对吧?!爱情不是生活的唯。女人不是男人的唯,男人也逐渐变得不再是女人的唯。”老麦的话很有几分哲理。老麦又补充说:“当时见到你那个漂亮的女友时,我好几夜都失眠呢。那是个能叫人打动男人心的女人。对吧?!”

老麦的口头禅是说什么总喜欢带上“对吧”。

老麦拿起酒杯,自个儿在我的酒杯上轻轻的碰,说:“没什么,老弟,来,把杯子拿起来,干杯。”他举着的杯子突然就停在半空中了,蹙着眉,副思索的模样儿,没会儿,眼睛亮起来了:“跟‘往事干杯’,咱是爷们儿,爷们就得把失恋当作恋爱样洒脱,就象那英唱的那首叫放爱条生路的歌样,对吧?!”

老麦的话真的听着使人舒坦。老麦真他妈的能赖,席简短的话就把我堵塞住的五经六脉给打通了。我举起杯朝他的杯沿上碰,然后爽朗地吼了声:“来,爷们儿就好好干杯,跟他妈的‘往事干杯’。”

我和老麦有说有笑的谈论开了。也没谈什么,生活在现实中的男人除了谈女人,还能谈什么?

“我给你叫位小姐怎么样?我请客。”老麦拍着胸脯说。

“得了吧,我才不要什么小姐呢。除非是你雯,其他的我概不要。怎么样,你舍得么?”我呵呵地邪乎乎地冲他坏笑,半真半假的说道。

老麦当然不干。老麦是爱雯的。可是,老麦向爱雯跟爱他从前的女人样的爱。也就是说,老麦的爱始终是漂浮的。

老麦在我肩上用力的捏把,然后笑嘻嘻的走开了。会儿,个二十几岁,看样子比我还大的女孩过来。她说,是老麦叫她过来陪我说说话的。

老麦这家伙,还真说到做到。这让我又情不自禁的想起老麦那句“俗而经典的句子”。

女孩长得不坏,性格也特开朗,见到我这个陌生的男人,点也不拘谨。笑呵呵地对我问这问那,热情得不得了的样子。场面上的热情,职业上的微笑,都镶着真诚的花边。这类热情和微笑,适合春风得意和忘乎所以的男人。因为可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使得意更上个台阶。我淡淡的应答着,点兴致都没有。可这女孩点都不识相,点都不识趣,对我滔滔不绝的讲这说那,还说了好几个浑段子给我听,想取乐于我。可是,见我并不买她的帐,便闭上了嘴。

两杯咖啡的工夫,我从钱包内抽出两张纸币,张压在杯底下,另张给老麦叫过来的女孩。女孩子拿着钞票,扫信地扭着屁股走了。

我常去老麦歌厅。我需要老麦歌厅里的那种气氛,从生理到心理。我将老麦歌厅当作我肉体和心灵停靠的港湾。有天下午,当我走出老麦歌厅往回家的路上走。雯在我必经的条路的拐角处出现了。她穿得很性感。也许胸罩穿得过紧的缘故,她的背部和侧面腋下被勒出条肉痕来。她朝我的方向走来。

“有事?”我的直觉告诉我,雯有心事儿。

“啊。只是想和你聊聊。”雯问,“可有空?”

“时间现在对我来说,简直多得不知道怎样打发呢。”我笑道。

我们穿过天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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